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内容,分别是:
一、持续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
二、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
三、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
四、进一步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五、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其中包括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等。这为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及良好的环境。
而在此之前的7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列为15种新业态之一,并建议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的范围。
该意见提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医院建设,推进线上预约检查检验;探索检查结果、线上处方信息等互认制度,探索完善线上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还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发展迅速。在今年的新冠状病*疫情的影响下,在线诊断和治疗咨询产生了大量需求,并且疫情发展的紧迫性也促使各级医疗在线平台的建设的加快。
在春节期间,中国主流的在线医疗平台纷纷启动了各自的在线医疗服务。在线咨询数量激增,这表明专业、及时、高效、便捷的在线医疗方式已成为人们在特殊时期就医的有效补充手段。
但是,怎样打破互联网医疗的支付瓶颈一直是行业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