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工信部公开征求《高端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申报成功的主体将由地方*府牵头构建创新生态环境推动产业发展,其装备也将优先推荐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目前,高端医疗装备在我国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但自主高端制造还存在较大发展空间,国产品牌还存在订单量较小、价格高、应用场景少、企业生产动力不高的困境。本次征求意见稿落地之后,有望引领高端医疗装备行业踏上新台阶。业内人士对此分析称,相关扶持*策的出台在此时尤为重要,但在具体落地过程中仍需相关部门发力保障落实。
申报成功:优先推荐至“首台(套)”
为加快推进高端医疗装备发展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起草了《高端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7月1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申报条件、评审和管理办法等方面。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对申报成功的示范基地建设,将由地方*府牵头组织知名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等合作,探索建立健全医疗装备从技术开发、产品生产、示范验证到应用推广的创新体系,营造包括*策、金融、监管、学科交叉、医疗示范等于一体的激励产业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形成主导产品特色鲜明、创新要素高度集聚、网络协作紧密高效、产业生态体系完善的医疗装备制造业集聚区。
对于申报成功主体的扶持,主要体现在命名和后续管理。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指出,通过评审且公示期无异议的临床应用示范和示范基地建设,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命名为高端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临床应用示范:具体示范产品类别)和高端医疗装备应用示范基地(主导产品类别)。
在后续建设和管理上,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对示范成果推广应用和示范基地建设予以支持,根据实际情况在产学研检用金合作、技术推广、标准制定、项目推荐、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重点指导和支持。对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创新医疗装备,优先推荐至优秀医疗设备目录等;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高端医疗装备,优先推荐至《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
工信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