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统一部署,为做好全市人力社保信息系统就业、社保业务全省集中工作,经市*府同意,决定对全市人力社保及医保、税务信息系统实施停机切换。
停机切换安排
年7月17日12时至7月24日18时,全市医保、就业、社保、行*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相关业务经办功能暂停(窗口业务照常经办)。
年7月24日18时至8月12日24时,暂停运行全市医保(不含医保实时结算,即参保人员仍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就医购药结算费用)、就业、社保、行*审批、培训鉴定、劳动保障监察等系统,对应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对外数据共享等功能同时暂停。
停机期间,上述业务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医保窗口以及合作银行窗口均暂停办理。对延时办理可能影响参保人员社保、医保、就业、生育待遇的相关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先予收件,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处理。
年7月24日18时至7月26日24时,暂停全市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办理,税务窗口、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端及银行、街道(乡镇)各代征单位等暂停社会保险费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
业务恢复安排
年8月13日起,全市恢复办理上述业务。恢复后,部分业务的办理渠道作如下调整:
各用人单位通过浙江*务服务网办理就业、社保(包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下同)相关网上办业务,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不再办理就业、社保相关业务。
原由各级社保部门办理的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按相应管辖地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相关网上办业务可继续在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浙江*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
单位缴费人社会保险费申报期调整安排
为保证单位缴费人8月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顺利开展,单位缴费人所属期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调整为年8月1日至8月25日期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咨询。
因此次信息系统切换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全省信息系统集中后的新变化
建成省集中统一的信息系统,实现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统一基金财务管理,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省信息系统集中。从省级层面实现人力社保部门内部以及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由于数据集中,老百姓省内跨区域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实时转移,只需在退休前一次归集即可。
系统切换后,提倡市民和企业进行网上业务办理,企业用户使用亲清在线便捷功能,即可完成社保、医保业务的申报,进一步实现社保、医保的业务协同,提升群众的办事体验。
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停机切换期间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社保易窗智能服务平台均可咨询。如确需办理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或社保易窗提交申报材料,待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业务处理。点击这里了解社保易窗智能服务平台详情。
停机切换期间医保相关*策问答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统一部署,本月底,市人力社保及医保信息系统将进行停机切换,停机期间将暂停相关业务办理,结合《关于杭州人力社保及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通告》,就医保业务具体办理事项问答如下。
问题一:停机切换的具体时间和安排?
解答:此次系统暂停运行时间为年7月17日12时至7月24日18时;停机切换时间为年7月24日18时至年8月12日24时。
其中年7月17日12时至7月24日18时,全市医保系统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相关业务经办功能暂停(窗口业务照常经办)。年7月24日18时至年8月12日24时,暂停运行全市医保系统(不含医保实时结算,即参保人员仍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就医购药结算费用),对应的网上办、移动办、自助机、对外数据共享等功能同时暂停(窗口业务照常经办)。
问题二:停机切换期间能否使用医保进行就医购药?
解答:此次停机切换不影响医保实时结算,也就是说从7月17日12时至8月12日24时,参保人员仍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正常就医购药结算医保费用。
问题三:此次停机切换时间较长,对医保业务办理有什么影响?
解答:此次停机切换期间,医保业务将无法在浙里办、浙江*务服务网、支付宝等网办、掌办端办理,具体有以下几类情形:
(一)7月17日12时至8月12日18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核准支付,流产、引产、节育、复通手术待遇核准支付等事项无法在网办端、掌办端办理。如确需办理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待系统升级完成后进行业务处理。
(二)7月24日18时至8月12日18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带药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事项无法在网办端、掌办端办理。如确需办理的,可以选择线下窗口进行办理。
(三)7月24日18时至8月12日18时,医院端办理,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电子病历,如确需办理的,可至线下窗口进行办理。
(四)7月24日18时至8月12日18时,医保个人账户查询、社会保险缴费信息查询、医保个人权益单查询、医保结算信息查询将无法在支付宝上实现查询,如确需查询的,可至线下窗口进行查询。
此次停机切换时间较长,市医保部门将密切跟踪停机切换进展,如具备提前恢复办理条件的,我们会努力在8月12日前恢复网上办、掌上办的渠道,届时也会将恢复办理时间尽快告知社会公众。暂停办理情况详见表格。
停机切换期间医保业务办理情况清单
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咨询
杭州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咨询
问题四:停机切换期间,医保业务可以在哪些线下窗口办理?
解答:停机切换期间,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服务中心(市民中心)、街道窗口正常开放,但因系统停机原因部分时段无法正常开展查询及具体业务办理(具体见问题三),请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尽可能选择其他时间办理有关业务。如确需办理的,可以选择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行*服务中心(市民中心)、街道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问题五:停机切换期间不能正常办理参保登记或缴费手续人员的医保待遇是否受到影响?
解答:对于在此期间因停机切换原因无法正常办理参保登记、退休手续或缴费手续的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将充分保障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权利。建议参保人员在停机切换期间遇到此类问题时,可先到线下窗口说明具体情况,在系统恢复后,我们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尽快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问题六:系统恢复后,社保、医保业务是否要分开办理?
解答:自年8月13日起,因社保、医保系统分离,原由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的“五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工作,将分别由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承担。
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工作,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职能。下一步我们也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力争通过数据共享或联办等方式简化办事流程。
问题七:系统恢复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流程有变化吗?
解答:自年8月13日起,因社保、医保系统分离,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分别负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需按照社保、医保公布的渠道分别办理相应险种的参保登记手续,并按税务部门的要求办理缴费手续。下一步我们也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力争通过数据共享或联办等方式简化办事流程。
问题八:系统恢复后,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有哪些办理途径?
解答:自年8月13日起,因社保、医保系统分离,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等业务按相应管辖地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网办业务可继续在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亲清在线、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等渠道办理。
问题九:系统恢复后,参保人员医保服务事项有哪些办理途径?
解答:参保人员可通过浙江*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办理相关个人医保业务。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出国(境)带药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治特药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事项也可在部医院端直接办理。用人单位也可在亲清在线上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长住外地备案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