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医疗服务价格(版)》正式公布
为规范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减轻患者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在雅平稳运行,10月29日,雅安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雅安市医疗服务价格(版)》,于12月1日起正式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将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行为,为社会各界价格查询提供参考依据。
市医疗保障局以《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为基准,对雅安市年以来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进行逐一清理比对,全面规范和修订了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共梳理汇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大类,共项(个项目编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收费价格,雅安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状况,在最高价格范围内制定本单位实际执行价格,不得自立或分解价格项目,重复收费。
今后,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需新增或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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