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以下简称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山东省财*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东营市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东营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办发〔〕5号)、《东营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东营市市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办字〔〕58号)、《东营市人民*府关于深化市以下财*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号)、《东营市人民*府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东*发〔〕9号)、《山东省财*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1号)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该办法征求了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各县区(开发区意见)及单位内部科室意见后研究制定。
四、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五章二十条。其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范围,部门职责分工;二是明确了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的预算编制程序、项目评估、绩效目标等事项;三是明确了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的预算执行资金分配、资金拨付及结算等事项;四是明确了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的绩效管理及信息公开等事项。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年6月1日,施行日期是年7月1日。
原文链接:东营市财*局东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医疗保障和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社〔〕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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