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赵清华通讯员*亮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山东省医保局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近日印发了《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确定了2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项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和新增36种可单独收费耗材指导价格,执行时间为年2月15日至年2月14日。
新增的2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主要涵盖综合、医技、检验、病理、治疗、手术、中医、康复等类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发布后,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2年。试行期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由同级医保部门制定正式价格;未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修订的5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通过医疗技术对现行价格项目有所改良创新。例如磁共振扫描(MRI),对计价部位作了详细说明,具体分为颅脑、眼眶、垂体、中耳、颈部、胸部、心脏、上腹部、颈椎、胸椎、腰椎、双髋关节、膝关节、颞颌关节和其他,项目费用上进行了明确说明,磁共振扫描增强扫描加收50%,动态增强成像加收%;用高压注射器单筒加收元,双筒加收元;刻录光盘每张50元;平扫后重新加扫,每增加一个特殊方位或特殊序列加收元,超过2个按2个计价。胶片费另收;心电或呼吸门控设备每次50元等。
新增36种可单独收费耗材方面,主要为医疗新技术、新设备配套使用的一次性医用耗材。
据了解,年4月,山东省医保局启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受理审核工作,共收到19家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申报的新增项目项。省医保局联合省卫健委抽调专家成立了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复审和专家评审,删除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拟保留新增项目27项,修订项目59项。另外,有部分拟修订项目因涉及制定价格,需要成本调查后另行公布。
山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修订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