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县医疗保障局获悉,12月30日起,医院、医院、医院、县妇幼医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调整。
“我们将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前提下,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腾一次、调一次,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为抓住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等改革窗口期,平阳县将根据《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市县统筹联动调整方案》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及时有序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本次调整,市县统筹联动上调价格共项,包括65项综合诊疗类、项手术费和64项中医类;市县统筹联动下调价格共79项,包括47项检查检验费、24项手术费、5项大型设备检查费、3项护理费;新增医疗服务收费项目2项。与此同时,我县在市里统一调整的基础上,还增加了35项下调项目,包括29项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主要为CT和核磁共振)和6项检验项目,降幅为10%。
此外,平阳县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医院将压缩不必要药品和医用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必要检查检验。“我局将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通过建立资金池及考核措施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县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价格调整,旨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目标,还可以缓解过度检查和治疗问题。
来源:新平阳报、平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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