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支持中医诊疗技术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中原建设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河南省医保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确定部分新增和修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增和修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项,其中,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3项(10项纳入医保支付),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项,自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长期以来,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数量偏少、价格偏低的问题在我省不同程度存在。针对这些问题,省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开展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专项审核,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新增和修订。
《通知》显示,本次13个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对“皮内针治疗”等11个A类项目确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医保支付类别和省直职工医保首付比例;“铍针”等2个B类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试行价格。本次个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对“四肢关节错缝术”等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对“平衡火罐”等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取消。
医院南部院区中医科主任张志军表示,此次新增的这些项目,如“皮内针治疗”“砭石治疗”“铍针”“酒火疗法”等都是疗效确切、临床应用较广的中医项目,其中10个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也将大大减轻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此次调整也结合医保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容易套用、滥用的项目进行修订和规范,堵塞医保管理漏洞。”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现行部分针灸类项目是按穴位、部位计费,容易造成多选穴、多扎针等过度医疗问题,此次将计价单位修订为“次”,引导医务人员辨证施治、合理诊疗。
针对部分地区仍执行自行制定的医保支付限制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省级医保部门统一制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策,各级医保部门不得对中医、康复等项目自行设定项目数量和服务次数的支付限制。
近年来,河南省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中积极支持中医药服务。年12月,我省已提高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30个项目价格,医院医院中医科门诊诊察费在同级别医务人员基础上加收2元。同时,先后新增了“小儿疾病推拿”“经络收放疗法”“中药膏摩”等中医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火龙灸”“归元灸”“太极阴阳罐法”等中医治未病项目。
据介绍,此次新增和修订后,我省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至项。
(来源:大河网)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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