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广州医保也推出了许多便民举措
为企业复工复产和广大参保人
提供“不打折扣”的医保服务!
那都有哪些最新的医保便民服务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Q1、疫情期间,广州市如何落实职工医保减征*策?
A年2月至6月,广州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照降费前费率的50%征收,即执行减半征收*策期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3.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0.85%,单位缴费费率合计为4.35%,个人缴费费率为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其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7.5%。
Q2、疫情结束后,广州市还继续实施职工医保阶段性降费*策吗?
A减半征收*策结束后,企业可继续享受广州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率*策。即从年7月起,广州市继续执行《关于印发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医保规字〔〕3号)的规定,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的缴费率降低至5.5%,个人缴费费率为2%。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其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为7.5%。
Q3、疫情期间,参保人确认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在本市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个人垫付吗?
A不需要。确认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参保人员,在本市所有医疗机构门诊、住院就医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含合并症和并发症诊治医疗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后申报,所需资金由医保基金和财*资金全额承担,无需个人支付。
举个例子:
广州参保人胡某(67岁),因确诊新冠肺炎住院治疗,在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总费用约22.9万,根据抗疫期间的特殊医保*策,使用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含合并症、并发症等),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支付。医保统筹基金合计为其支付90%的治疗费用,约20.6万元。剩余部分由财*支付。
医院继续治疗,产生的后续治疗费用,也将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医保*策执行。
Q4、疫情期间,参保人员因疑似新冠肺炎,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胸部CT筛查,相关检验检查费用可以报销吗?
A可以。疫情期间,符合规定筛查对象范围的本市参保患者,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开展胸部CT筛查发生的胸部CT平扫检查(16排以上CT常规薄层平扫,扫描层厚≤3mm,不需要增强)、核酸检测和基础性检查等筛查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医院先行垫付后申报,所需资金由医保基金和财*资金全额承担,无需个人支付。
Q5、疫情期间,高血压患者一次就医的处方量超过1个月,可以报销吗?
A可以。疫情期间,已办理高血压等27个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备案的慢性病患者,医院医生评估后,处方量放宽至3个月,医保报销额度由月度限额调整为季度限额,限额标准为原月度标准3倍。
Q6、年发生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尚未报销,能等疫情过后才申报吗?
A可以。参保人可在疫情结束后1年内申报,疫情结束时间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在疫情期间,参保人可先行通过广东*务服务网上传报销资料进行预申请。
Q7、参保人没办理异地备案,疫情期间滞留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A可以。疫情期间,滞留异地的本市参保人员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可在疫情结束后1年内申请零星报销。
Q8、疫情期间,出门办事既不方便也增加感染风险,可以在家里直接办医保业务吗?
A答:可以。市医保中心推广“零到场”服务,11项业务网上直接办结。登录广东省*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