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鹤岗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服务安排
为满足鹤岗市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就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安排公示如下:
就诊须知
1.医院请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佩戴口罩,与他人间隔1.5米远,尽可能一人陪同;
3.就诊患者应先出示“龙江健康码”;
4.主动配合体温检测;
5.门诊患者经预检分诊后如体温正常,无发热、咽痛、乏力、腹泻、呼吸道等症状无需筛查。转到发热门诊患者,进一步排查;转到住院部患者,按住院患者要求执行;
6.诊室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7.医院实行“住院患者24小时封闭管理制度”,如患者需入院治疗,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需进行肺CT、血常规筛查,筛查结果正常,可进入住院病区住院治疗,并视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护人员,如需要仅限一名长期固定人员陪护,入院后在治疗期内患者及陪护人员原则上禁止中途离院。
医院
一、开诊范围
门诊全部恢复开诊。
二、预约就诊
门诊主要以预约挂号为主,可通过电话预约、网络预约挂号(健康龙江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