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本案例仅供法律学术交流!
原文标题: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
最近,笔者的一家常年法律顾问公司(以下简称“行*相对人”)来电咨询。行*相对人收到行*机关的行*处罚告知书以违法广告为由拟处罚20万元。
该行*处罚听证告知书中认为:行*相对人于20XX年9月1日开始,在**点评网(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