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福建医保局印发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共7个部分26条。
《通知》提出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好国家年版药品目录落地工作。继续开展省级增补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稳步扩大单列门诊统筹药品范围。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编码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着力发挥“三医联动”引擎作用。继续落实国家带量集采。扩大省级药品耗材带量采购范围,探索开展跨区域联合带量采购。推进药品耗材采购动态调整制度化建设。强化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价格全省共享结果应用。落实完善药品耗材采购信用评价制度。继续推进按病种和按DRG收付费改革,加快南平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做好厦门、莆田、龙岩、宁德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出台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指导意见,统筹医保基金与公共卫生资金使用,探索形成医保支付与医防融合协同机制。探索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总量调控,完善试行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探索药学服务收费*策。
(福建医保局-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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