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苏浩曹学平北京报道
扩大药品耗材的集中采购范围、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中再次明确今年医保领域的改革目标。
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工作任务》提及要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在全国40%以上的统筹地区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以下简称“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以下简称“DIP”)付费改革工作,DRG/DIP付费的医保基金占全部符合条件住院医保基金支出的比例达到30%。
根据年11月底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到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藏宜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全力推进DRG/DIP新型支付方式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可以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和不合理增长;二是规范诊疗行为,特别是过度医疗行为,激励医疗机构间的良性发展;三是增强老百姓的就医获得感,降低看病负担。
医院先行
所谓DRG付费,即按照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患者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在此基础上,医保按照相应的付费标准进行支付。而DIP付费,即在总额预算机制下,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点值,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
在业界看来,与传统按项目付费相比,DRG/DIP付费是一种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医院在进行费用管理的同时,兼顾临床发展。
医院作为北京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先头军”,早在年便参与到了北京市DRG付费改革试点浪潮中。
年7月18日,北京市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和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按病种分组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彼时按照“医院申请、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则,北京市确定了第一批医院,医院就位列其中。
作为最早参与试点工作的6家医院之一,医院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DRG付费改革相关工作。
医院医保处主任王茹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各职能部门适应DRG付费改革,顺利开展DRG付费试点,医院各职能管理科室分别对本科室DRG相关工作进行优化管理。
比如,医院医保处作为工作小组的牵头科室,对外及时获取上级医保部门的政策信息,并进行DRG实际付费问题反馈,对内组织工作小组开展各个维度的全院DRG培训工作;医医院临床诊断和手术操作库,加强病历质控检查,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院周会定期通报终末丙级病历情况及具体管理细则以提高病历质量;医院实际运行情况,建立了与之相匹配的绩效考核方案,并调整试剂与耗材论证采购流程,优化医用耗材和试剂采购价格与品规,医院DRG耗材使用成本;病案统计室为病案首页与医保结算清单规范填写进行了多场培训,并针对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医学信息中心完成了DRG相关的系统升级,做好医保结算清单信息系统改造,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DRG数据监测技术支持;财务处对DRG重点病组进行了成本核算,并完善了医保拨付款项管理及对账管理。
“通过优化各职能管理科室管理工作,协作配合,确保了DRG付费改革工作在我院顺利开展与实施。”王茹表示,DRG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成本管控能力、病案质量管理、信息化水平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医院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倒逼医疗提质
“与过去按项目付费相比,实行DRG/DIP支付方式改革最大的变化在于,它使医疗服务更加透明,促进医疗服务定价的标准化和科学化,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同时,DRG/DIP支付方式改革能够倒逼医疗机构从过去‘粗放式’‘规模式’的运营发展模式,逐步转变为提质、控费、增效的精细化发展模式。”廖藏宜表示,在这种新的支付模式下,医疗机构竞争要靠高品质的医疗服务来吸引患者。因此,患者在看病就医方面能够获得更有品质保障的、更有服务效率的、成本更合适的医疗服务。
而在王茹看来,DRG/DIP支付方式的变医院更快地向高质量发展、精细化管理转变。
在临床管理方面,通过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指标监测,依托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扩大医疗质量指标监测范围,规范诊疗流程,加强病历内涵质控,开展典型病例院级讨论,以临床路径为核心,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效果的基础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在运营管理方面,多措并举控制药品、耗材类成本,如加强药品遴选,完善院级合理用药监督体系,持续强化抗菌药物专项质控及监测考核;通过梳理耗材流转全过程,确定控费管理关键点,管控新品准入,建立基于DRG付费及循证医学的新品准入论证标准,积极响应国家集采政策,同时开展院内耗材集中采购,进一步降低耗材在院价格,控制耗材成本。
在质量管理方面,医院更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