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年度医疗保险缴费了吗?
“子长融媒”
独家解读
《子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请你查阅
关于做好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一、参保缴费期:
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原则上为年11月起至12月底,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费的,务必在年2月底前参保缴费。
二、参保对象:
1、具有子长城乡居民户籍或在子长长期居住的人口。
2、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父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3、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补充事项:
新参保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我县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参保。
参保城乡居民年度内被统筹地区以外大中专院校技校录取、参军或就业的学生以及参保年度内稳定就业并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当年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参保缴费标准:
(一)普通城乡居民及各类学生和婴幼儿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按照省市规定为每人每年元。
(二)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其中省市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纳50元;为确保扶贫政策的延续性,不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县财政补贴每人每年元,个人仍缴纳50元。
(三)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市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元予以资助,个人缴纳元。
(四)城镇享受低保的人员及其家庭中的各类学生及婴幼儿
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市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元的标准予以资助,个人缴纳元。
(五)城市“三无”人员、“三无”家庭中的学生及婴幼儿、享受农村特困人员(五保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及其家庭中的学生及婴幼儿
由市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元的标准全额资助参保,个人不缴费。
补充事项:
参保者具有多重待遇身份时,按参保人最优惠的一项政策执行。
四、缴费方式
自行缴费:
1.银行缴费渠道:在中国农业银行全县各营业网点的柜台办理缴费。
2.税务大厅缴费渠道:缴费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县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场所进行申报缴费。
集体缴费方式:
村组(社区)集中征收的,由集中代收办理人员根据税务机关提供加载有参保人信息的《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组织完成本村组(社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缴工作,并向缴费个人开具省财政厅监制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
再次重要提醒: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将于年12月31日截止!!!
特别提醒: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尽快参保缴费,逾期未参保缴费的视为自动弃保,不能补缴,将不能享受下一年度的医保待遇。
那么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什么好处呢?
1.能有效地为患病家庭减轻经济负担,这是最直接最实在的好处;
2.如果参保人身体健康,那么其所缴的保费可用于救助其他病患,从而体现出“一人有病万家帮”的互助共济精神;
3.让患者可以更安心接受治疗,不会因为害怕没有钱治疗而影响心情;
4.参保门槛低,城乡居民身体不分好差,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参保。
5.凡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参保,并按照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即取得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资格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附:文件资料
编辑|张龙
责编|程政
监制|薛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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