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月1日正式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与价格(版)》,新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与价格由自治区统一制定,全面梳理了全区近年来新增、修订和动态调整的项目及价格,共收录了医疗服务项目项(含拓展项),涉及综合医疗服务、影像学诊断、中医医疗服务、蒙医医疗服务等十三类医疗服务项目,包含了我市近两年调整的七批项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该目录进一步理顺了我市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促进医疗服务项目与价格更加科学、系统。
为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管理,自治区医保局首次建立《内蒙古自治区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3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该目录中的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根据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文件规定可以单独收费,并具有医保编码的医用耗材,共有条目条,其他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打包收费。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的建立,进一步实现了医用耗材精细化管理,为构建高效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医用耗材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