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11月18日下午,医院召开的版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启动及快速推进会上公布,医院将于11月29日零时起,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修订版)》收费标准,医用耗材加成将全面取消,充分让利老百姓。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年10月29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修订版)实施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发〔〕10号),决定全区15个统筹地区于年11月29日零时起全面实施修订版目录,同步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修订版)》是在版项目价格基础上,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制定,新增项目18项,删除项,调整项医疗服务的价格。
启动会上,医院副院长石慧对该项工作的实施背景和意义进行了介绍,医院,我院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公布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做好相关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对接,做好对新的医疗的服务项目和价格的宣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医院医保物价科副主任刘慧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修订版)》进行了深入解读,全院各临床、医技、行政职能科室护士长、物价员等共余人进行了集中培训。
来源:医院
编辑:韩宇
校对:屈加曼闫书繁
审核:马若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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