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晓磊报道1月14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正在进行时。作为一名医疗战线上的工作者,黑龙江省政协常务委员、医院医院开设特需医疗服务,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张艳桥分析了目前现状,她表示,黑龙江省卫健委及物价部门针对特需医疗服务有明确的指引,但除床位价格有明确的可执行标准外,目前尚无明确可执行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体系。年1月1日,北京市已经放开特需医疗服务、新增医疗服务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院自主定价,按照中央“调放结合”的原则,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分类管理。医院还专门设立了“特需门诊”,公布了门诊特需医疗部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时间,提供预约挂号。目前全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均建立了特需医疗中心或特需医疗门诊及病房,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为普通服务价格2-3倍。
张艳桥称,放开特需医疗服务,符合国家政策,医院实力,服务有需求患者。为此,她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1.在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积极支持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为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需求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2.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规范与价格水平相符的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管理或省级卫生、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让有意愿开展特需服务的医疗机构有价格体系可依。特需医疗服务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3.公立医疗机构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服务规范、预约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增加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