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成就
新疆文化遗产丰富。中央政府和新疆地方政府不断加强法制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对保护新疆各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文物保护成果丰硕。目前,新疆有各级文物保护机构个,文物保护网络基本建成。全面完成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3次,可移动文物普查1次,文化遗产家底进一步摸清。截至年,新疆文物点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处。文化文物系统现有博物馆93个(包括自治区博物馆和吐鲁番地区博物馆2个国家一级博物馆),馆藏文物45万件/套。
新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确立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5座、历史文化名镇3个、历史文化名村4个、历史文化街区2个、中国传统村落17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2个。多年来,中国政府对高昌故城遗址、北庭故城遗址、惠远新老古城遗址等一大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保护,抢救性保护修复余件珍贵文物。
考古发掘成果中外瞩目。截至年,新疆民丰尼雅遗址、尉犁营盘墓地、若羌小河墓地、库车友谊路晋十六国砖室墓、巴里坤东黑沟遗址、吉木乃通天洞遗址等8项考古发掘项目先后被列入当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出土了“五星出东方利中国”锦护臂、“王侯合昏千秋万岁宜子孙”锦被等国宝级文物。
古籍保护力度加大。成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古籍保护中心、古籍修复中心,建立少数民族古籍特藏书库。年,新疆古籍保护中心启动第一次古籍普查工作,对重点、珍贵古籍的基本内容、破损情况和保存状况登记造册。之后又数次开展普查。截至年,完成古籍整理普查种。已收藏的古代典籍文献包括汉文字(汉文字、西夏文和契丹文等)、阿拉美文字(佉卢文、帕赫列维文、摩尼文和回鹘文等10多种)和婆罗米文字(梵文、焉耆-龟兹文、于阗文、吐蕃文等)三大系统,共19种语言、28种文字,内容涵盖政治、经济、社会、宗教、天文、数学、医学、艺术等领域。古籍整理数字化建设日益加强。
中国政府支持新疆以汉文和维吾尔文翻译、整理、出版了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和《突厥语大词典》等古籍。组织古籍专家开展学术研究、提供咨询服务,邀请国内外古籍保护工作者、研究者和管理者交流研讨。年,国家文化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西域遗珍——新疆历史文献暨古籍保护成果展”,其中孤本古籍超过半数,受到社会各界称赞。
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加强政策立法。年,新疆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疆出台一系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为科学、系统地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政府年、年两次抢救性录制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上世纪60年代开始,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整理出版了包括柯尔克孜族史诗《玛纳斯》、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多种民间口头文学作品。编纂出版《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新疆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新疆卷》等涵盖各民族音乐、舞蹈、戏曲等门类的十大艺术集成志书。“中华文脉——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记录工程”持续实施。截至年,新疆完成23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运用文字、图片、音像等多种记录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了抢救性保护;创建了维吾尔族乐器、地毯和艾德莱斯绸织造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命名91个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
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维吾尔族麦西热甫分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入选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项目分别有83项、项,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有位、位。
民俗文化得到尊重与传承。新疆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充分尊重和保护各种民俗文化,实现多元文化和谐共处,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以及肉孜节、古尔邦节等传统节日,各族人民都能享受法定假期。每逢节日,新疆各地民众用音乐、歌舞、传统体育竞技等文化活动来庆祝。汉族的“元宵灯会”、维吾尔族的“麦西热甫”、哈萨克族的“阿依特斯”、柯尔克孜族的“库姆孜弹唱会”、蒙古族的“那达慕大会”、回族的“花儿会”等民俗活动广泛开展,受到各族民众的欢迎。新疆提倡各民族相互尊重风俗习惯,倡导各民族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礼仪风俗等方面崇尚科学、文明、健康的风尚。
五、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发展
文化发展的核心是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中国政府支持新疆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文学艺术创作和新闻出版繁荣进步,增强文化产业实力,保障公民文化权利,丰富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新疆各族人民基本文化需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日益提高。年,新疆有1个公共图书馆、各类体育场地个。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新疆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修缮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等一系列文化基础工程。截至年,新疆有公共图书馆个、博物馆和纪念馆个、美术馆57个、文化馆个、文化站和文化室个,有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台(站)个,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7.1%和97.4%,有体育场地个,形成了相对完整的各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新疆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基本实现户户通广播电视。农村电影放映实现行政村全覆盖。财政安排资金支持为贫困乡村提供戏曲等多种形式的文艺演出。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农家书屋工程覆盖所有行政村。截至年,共举办13届自治区运动会、8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5届老年人运动会、6届残疾人运动会。村级“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全覆盖。新颖多样的健身器材在边远乡村普及,丰富有趣的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深受各族群众欢迎。
文学艺术创作和新闻出版持续繁荣。新疆文学艺术佳作纷呈,生动展现了中华文化魅力。小说《天山深处的“大兵”》、诗集《神山》、散文集《在新疆》、文学评论集《西部:偏远省份的文学写作》、油画作品《来自高原的祈福——5·19国家记忆》、摄影作品《风雪人生》、话剧《大巴扎》、舞剧《阳光下的舞步》《戈壁青春》、歌舞剧《情暖天山》、音乐剧《冰山上的来客》、音乐杂技剧《你好,阿凡提》、歌曲《屯垦爹娘》、广播剧《马兰谣》和电影《大河》《鲜花》《真爱》《生死罗布泊》《塔克拉玛干的鼓声》等一批文学艺术作品获得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鲁迅文学奖、中国电影华表奖等国家级奖项,杂技《生命之旅》《抖杠——担当》等获得国际杂技节金奖。年,成立新疆广播影视译制中心,相继在11个地、州和伊宁市、莎车县、库车县、于田县建立电视译制部。目前,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年译制量达集左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新疆仅有2种报纸。截至年,新疆共有报纸种,期刊种,每年出版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约1万种。
文化、体育和民族医药产业实力逐步增强。目前,新疆有文化企业1万余家,已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涵盖新闻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演艺、文化娱乐、游戏、文化旅游、工艺美术、艺术品、动漫、文化会展、创意设计、数字文化服务等领域。截至年,有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家,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家,获得国家认定的动漫企业11家,建成各类文化产业园区20家;有国家5A级景区12家,导游人。文化及旅游产业增加值逐年增长。
成立一批职业体育俱乐部,体育竞赛与表演市场日趋活跃。环塔克拉玛干汽车摩托车越野拉力赛、中国篮球职业联赛新疆区比赛保持较高市场化运作水平。以中国国际露营大会、国际沙漠越野挑战赛、环艾丁湖摩托车赛、环赛里木湖公路自行车赛等为代表的体育休闲市场日趋成熟。赛马、冰雪运动、航空体育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新疆已形成中华医药(含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食品(含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等门类较为齐全的医药健康产业体系。其中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历史悠久,是中华文化瑰宝,许多药材被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化研究项目。新疆民族医药销售产值占制药行业销售总产值比重逐年提高;民族医药企业的产品在不断开拓国内市场的同时,还销往周边国家和地区,进入国际市场。
网络文化蓬勃发展。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不断发展,近年来,互联网越来越成为新疆各族人民学习、工作、生活的新空间,获取公共服务的新平台。截至年,新疆备案网站家,固定宽带用户达.9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达.8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