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此前在辽宁省大连市一家软件开发企业工作的彭晨宇感到很郁闷。原本是主动辞职的他,却因为图省事套用网上有漏洞的辞职报告模板,结果无奈支付了前“东家”一笔经济赔偿金。记者调查发现,现实中,劳动者在离职时因为离职文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不在少数。看似“差不多”的文书内容,在劳动者维权时却会带来“差很多”的结果。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离职文书还有这么多“坑”:有人的离职文书是从网上下载的模板改写,文末有“请批示”字样,因为没等到“批示”就离开,赔了公司2.9万元;一位员工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同样是从网上下载的模板,其中并未写明离职具体原因,最后该拿到的经济补偿没有完全拿到;企业统一制作《离职申请书》模板,“公司原因”选项后面的括号内写着“公司拖欠薪水或未缴纳社保”,员工觉得辞职非欠薪或未缴社保,没有勾选“公司原因”,被认定主动辞职,没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随着年轻人就业观念的改变,很多人不会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离职变得越来越正常。特别是大学生初次就业后,发现工作单位不适合自己,很快就会离职。这时候,有些企业自己制作的《离职申请书》往往因为格式条款限制或模糊了员工应有权益,上网上下载个模板,一不小心又会坑了自己。员工也不可能为了写个《离职申请书》而花钱去请个律师,何况即使花钱,人家律师也不一定接这个小活。有律师建议劳动者辞职时认真对待离职文书,学会“堵漏避坑”,特别是要写清离职原因和补偿金额等内容,慎用“申请”“批示”“请求”等词语,对于不确定的条款,要敢于提出疑问。或许在律师眼里这是很简单的事,但在员工眼里,则属于“急难愁盼”,属于自己难以完成的事。
这就需要公共服务来补短板,政府为群众提供法律文本服务。一方面,要像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合同范本”那样,统一为企业提供监管部门监制的《辞职(离职)通知书》《离职(辞职)协议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让员工放心填写,也避免企业自己的格式化版本“坑”了员工。
另一方面,鉴于群众对法律文本服务的需求不止于离职这一方面,比如,租房、医疗、小区业主权益等,都涉及到相应的法律文本需求。这就有必要在政府的办事大厅开设一个法律文本服务咨询窗口,包括在政府平台上设置线上服务,从而填平老百姓不懂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