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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18 17:52:00

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保险及福利的一种用工形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1、相同之处:实际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不同之处有三点:(1)适用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的是《劳动合同法》,劳务分包适用的是《民法典》合同编;(2)管理主体不同:劳务派遣中的员工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劳务分包中的员工由承包方直接管理;(3)合同标的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标的是“人”即劳动力,劳务分包的标的是“事”,即劳动成果。

劳务派遣合同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是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积极工作、岗前培训合格、年纪不超过50周岁、5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且与派遣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3、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给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xx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费:每人每月元(按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2、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3、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4、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5、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7、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8、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9、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给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合同履行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

六、其他约定: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合同履行期间,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各项相关费用。

5、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6、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决定。


  七、合同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用工单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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