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建设必备制度:案件评析制度
导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试行)》(国卫办法规函〔〕号)的要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案件评析制度,对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处罚案件开展评析,对发现的法律风险点,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和加强宣传教育。杏林职苑特地编制的医院建设必备制度《案件评析制度》,包括总则,案件评析主体、范围、原则、方法,评析结果运用,监督管理,附则等八个部分。医院法治部门参考。
目录
一、总则1.目的
通过开展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处罚案件等案件评析工作,以案释法,以评促改,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的法律风险点,加强员工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促进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2.定义
案件评析制度,指以通过“以案释法”、“以评促改”,加强警示教育,完善规章制度,降低法律风险为目的,定期开展涉及本院的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处罚案件等案件评析工作的制度。
3.适用范围
全院范围的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处罚案件(已结案),未结案及不宜公开的除外。
二、案件评析主体1.法治建设领导小组
(1)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健康行*部门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2)制定案件评析制度及相关制度;
(3)审批案件评析报告、整改方案,对案件评析、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法治办
(1)负责制订案件评析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案件评析活动计划;
(2)负责合同纠纷及诉讼案件、行*处罚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3)负责案件评析材料的搜集与分类整理、审核,以及违法案件法律点评;
(4)负责案件评析结果汇报、反馈,以及案件评析档案管理;
(5)落实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案件评析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
3.医务部
负责医疗、医技、药械等相关投诉、纠纷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4.护理部
负责护理相关投诉、纠纷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5.科教科
负责科研、教学相关投诉、纠纷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6.感控管理部
医院感染相关投诉、纠纷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7.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
负责传染病、公共卫生相关投诉、纠纷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8.*办
负责医德医风相关投诉、纠纷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9.纪检监察部门
负责违纪相关投诉、纠纷案件的案件评析小组的组建及案件评析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案件评析范围凡是涉及本院医疗、教学、科研、行*管理等各方面工作的投诉、纠纷、诉讼案件和行*处罚案件,除涉及保密及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均应纳入案件评析范围。
本院案件评析具体范围及类别如下:
1.诉讼案件;
2.行*处罚案件;
3.诊疗相关投诉、纠纷案件;
4.护理相关投诉、纠纷案件;
5.药品、器械相关投诉、纠纷案件;
6.医院感染相关投诉、纠纷案件;
7.传染病、公共卫生相关投诉、纠纷案件;
8.医德医风相关投诉、纠纷案件;
9.违纪相关投诉、纠纷案件;
10.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为应当评析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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