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旨在进一步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应对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能力,适应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需求。
新华社资料图1
总体目标
《标准》明确,到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完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连续、便捷的服务,实现社区卫生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北京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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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至少设30张床位
原则上每个街道(乡镇)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增加5至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居民服务需求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1.0-1.5张/千人口的标准适当配置床位,至少设置30张床位。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床位用于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规划设置需满足城镇地区居民步行15分钟以内、远郊平原地区居民步行20分钟以内、山区居民步行30分钟以内可及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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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设置哪些科室?
根据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需求,应设置基本医疗服务区、公共卫生服务区、辅助诊疗服务区、综合管理服务区四个区域。
(1)基本医疗服务区
科室设置指导标准:全科医疗科、中医科(中医综合服务区)、康复科(康复区)、内科、外科、妇科、儿科、老年科、五官科(眼、耳鼻喉、口腔科)、精神(心理)科等专业科室;输液室、换药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抢救室等其他科室;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发热筛查哨点,设置预检分诊室(台)。鼓励设置社区特色专科和中医药特色专科。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健康小屋。承担教学任务的机构,配置教学诊室。
(2)公共卫生服务区
科室设置指导标准:预防保健科、孕期保健室、妇女体检室、儿童体检室、五官保健诊室、神经心理发育诊室、哺乳室、宣教室等。鼓励设置预防保健特色科室。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宜相对集中,符合北京市预防接种门诊设置规范、妇女保健规范化门诊、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等要求。
(3)辅助诊疗服务区
科室设置指导标准: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西药房、心电图室、消*供应室等。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议设置手术室、麻醉科。设有检验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北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工作。影像诊断、病理诊断和临床检验等业务可与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合作开展。
(4)综合管理服务区
科室设置指导标准:综合办公室(*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财务资产科、后勤管理科等。有条件的可设置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信息管理科(室)、病案室、示教室、库房、员工休息室、食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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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可开展哪些诊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是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任务的公益性医疗机构,主要任务有:
(一)开展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的诊疗服务,开展住院服务,提供日间观察、急性期治疗服务。有条件的可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社区公共卫生应急预防与管理,协同实施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
(三)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提供与上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相关的中医药服务,促进中医药技术在常见病、慢性病、传染病等防治中的应用。
(四)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针对不同人群提供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在内的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五)医院转诊超出自身诊疗能力的患者,医院下转的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后续康复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六)根据居民实际需求,提供与社区功能相适应的,安全适宜的医疗技术服务。加强社区临床药学服务,开展对居民合理用药的教育与指导。
(七)有条件的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诊疗。
(八)卫生健康行*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医疗卫生服务。
来源:健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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