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6月28日讯(记者彭瑶)近日,“医院家属不能陪护病人,只能请护工”的话题引发热议。
有媒体走访发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院采取了“禁止或仅允许一位家属进入病房陪护”的措施,如患者术后难以自理,就不得不花钱请护工照护。尽管现在新冠病*被划归“乙类乙管”,医院给出病*并非消失、仍有其他传染病发生、病房空间有限、便于管理、提供更安静的养病环境等一些理由,该措施被沿用至今。
从网络讨论中可以看到,很多人对“术后不能自理的标准是什么”“应该请几天护工”“护工是否真的专业”“护工能否尽心”“一个护工能照看几个病人”“价格是否合理”等心存疑问,并认为护工无法像亲人一样给予患者精神支持。而且,在一些大城市住院,请护工一天要花两三百元,确实增加了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在一项名网友参与的网络投票当中,81%的网友认为“要不要请护工家属应有选择权”。近日多家媒体就此事件发表的评论也都认为,医院不能一刀切地限制家属的陪护选择,应提升人文关怀的水平,同时加强合作护工机构的遴选监督,提升护工的专业水平。
鼓励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随着健康需求多样化发展、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剧,人们对专业医疗护理的需求势必会越来越多。记者注意到,年以来,国家卫健委公布了多份对人大代表、*协委员建议提案的答复,介绍了当前医疗护理员(护工)培训、管理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年版)》,医疗护理员(护工)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其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医疗护理员分级管理机制,拓宽职业发展路径。
《通知》要求,聘用医疗护理员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制订服务规范。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医疗机构应当使用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从事相应工作,合法、规范用工,并按照《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培训。
针对护工准入、培训,一些省市作出了尝试。北京市培训的医疗护理员,经考核合格后可取得由培训机构颁发的《北京市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证书信息在全市医疗机构共享,并可在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