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网)
信网4月14日讯(记者赵宝辉)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住院的年迈患者也越来越多,医院护理人员的需求呈加速上升趋势。医院护理人员长期数量紧缺、流失严重,护士超负荷工作,导致陪护人员的素质水平普遍较低,造成医疗事故的情况屡见不鲜。青岛市人大代表王文华建议,建立护工“准入制度”,加强护工职业技能培训,成立护工行业协会,加大对护工行业的资金支持以此确保服务质量安全。
王文华认为,根据社会调研来看,在青岛目前没有专医院陪护行业进行规范管理,陪护市场管理秩序混乱,相关持证上岗的规定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的准入管理制度,对于护工的聘用、职责定位无统一规定。陪护质量与医疗效果是否相关并不明确。服务质量较差,与雇主期待之间存在一定差距,医院规范管理。因此,一旦发生矛盾,双方相互责备,这时,医院的护理站往往也不能妥善解决这些矛盾。
此外,由于陪护工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职工,收费价格由护工和雇主之间协商达成,医院既无法有效约束陪护工的不良行为,也无权强制性干涉收费价格。医院规定陪护工日工资上限,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有效执行,陪护工漫天要价现象常出现,给患者及家属带来沉重负担。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护工向患者收取一对一陪护费,实际一人兼管多位患者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医院护工规范化管理,是满足日益增长的病房陪护需求、提高护理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规范陪护服务管理秩序、提升陪护人员素质的必然要求。只有通过适宜的社会管理与服务*策来规范陪护管理,使患者得到标准化、个性化、科学有效的特色陪护服务,才能更大程度地改善市民健康服务质量。
针对以上社会现状,王文华认为,应建立护工“准入制度”,加强护工职业技能培训,成立护工行业协会,加大对护工行业的资金支持。医院等医疗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和家*服务机构成立独立的行业协会,对管理护工的机构和护工个人进行规范化引导和管理。通过公开合格护工白名单、加大对护工工作的宣传、建立护工激励机制等模式对护工的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提供护工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家*服务机构资质和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等方面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增强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努力构建和谐的服务关系。
制定护工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动态绩效考核机制,保证护工工作质量,提升患者满意度。监督提供护工服务的劳务派遣和家*服务机构要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