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健科技()公告,于年8月3日,公司与美敦力就新交易协议项下供货及独家分销协议、有关分销协议和有关服务协议分别订立第一份修订协议及第五份补充协议,据此:
(1)终止美敦力或其附属公司依据新交易协议项下供货及独家分销协议及分销协议就公司心脏或血管类产品的全球独家经销的优先谈判权;
(2)依据服务协议项下公司应向美敦力支付的特许权费率由4%下调至2%,同时,公司无需再履行服务协议项下有关增加特许权费上限至人民币6亿元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币3亿元的约定;
(3)公司概毋须就特许权产品心律设备及医用导线所取得的任何销售净额支付服务协议项下的特许权费。
董事会认为,修订及补充协议的订立将利于公司业务的自主长远稳健发展,符合股东及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