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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记者乔业琼)为贯彻新时代*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进一步加快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财*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
《指导意见》指出,准确把握工作节奏,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循序渐进积极扩大签约服务覆盖率,逐步建成以家庭医生为健康守门人的家庭医生制度。从年开始,各地在现有服务水平基础上,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每年提升1-3个百分点,到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满意度达到85%左右。
对于社会力量开展签约服务,《指导意见》明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签约服务费、医保报销、服务项目、转诊绿色通道等方面做好*策引导支持,为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创造条件,满足居民个性化、多元化健康需求。各地应对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予以支持。
慢性病患者原则上可开具4-12周长期处方
《指导意见》指出,按照长期处方管理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签约慢性病患者优先提供长期处方服务,原则上可开具4-12周长期处方。到年,全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提供长期处方服务。此外,落实基本药物目录管理等*策,加强基层医疗卫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进一步适应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
在优化转诊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指出,统筹区域优质卫生资源,城市医疗集团、医院应将一定比例的专家号源、预约设备检查等医疗资源交由家庭医生管理支配,可给予家庭医生部分预留床位,方便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优先就诊、检查、住院。
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
《指导意见》明确,推广弹性化服务协议。服务协议应明确签约双方的责权利,列出服务清单。服务协议有效期可为1-3年,可根据居民需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实际,允许服务关系稳定的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签订2年、3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鼓励各地探索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等功能社区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
在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方面,《指导意见》指出,通过专科医生直接参与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经绿色通道优先转诊专科医生等形式,为签约居民提供“一站式”全专结合服务,加强全科和专科医生的协作,促进基层医防融合,增强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
就重点人群,《指导意见》指出,要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脱贫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作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优先服务。脱贫地区要结合实际,逐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群体中的慢病患者、老年人等纳入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范围,重点做好主要慢病患者的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