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市两会期间,青岛市人大代表、市*协委员就推进健康青岛建设展开热议,从中医药发展、医疗康复、大额医药费用、婴幼儿照护等热点民生话题提供真知灼见。
中医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十八大以来,国家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连续多年写入*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做好中医药的传承与创新,相继出台了《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年)》《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等。然而,在现代医学飞速发展的今天,中医药发展面临着多重困难,亟待建立支持中医药传承与发展的良好体制机制,其中就包含了对医疗行为、医院管理以及医药体系运行都能产生深刻影响的重要枢纽环节——医保支付制度。对此,青岛市*协委员,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薄涛带来了关于“探索建立以中医疗效价值为导向的医保付费机制”的提案,提出在青岛市建立起以中医疗效价值为导向的医保付费机制,将对扶持与促进青岛市中医传统技术的传承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中医一直都有“简便廉验”的特点,同时在养生保健、治未病、骨伤非手术保守疗法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在同样疗效下,部分中医技术有“花费少、预后好”等优势,可以有效节约医保基金,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提案中,薄涛基于现实调研就中医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医院管理体制下,医院不医院的长远发展,相对现代医学各种大型设备、复杂手术、检查检验等高昂的收费,纯中医的“望闻问切”难以与其相提并论,也难以获得丰厚的经济收入,医院的发展和医护人员的积极性。中医院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不得不引进和选择使用现代治疗手段,医院医院。同样疗效下,中医医生首选收费价格高、医保付费多的医疗项目技术(例如手术)替代纯中医、收费低、医保付费低的优势技术。“同效不同价”的医保付费导向不利于促进中医优势技术的传承与发展,甚至有摒弃不用的危险。薄涛指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医保DRGs付费试点,其实为青岛市探讨建立以中医疗效价值为导向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提供了良好时机。作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青岛市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要“调整医保*策,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创新思路,拿出切实措施,引导更多的中医医生积极主动选择适宜的中医优势技术服务患者,是医保*策调整是否成功的关键,也将为全国的深化中医药改革提供探索经验。作为全球范围内医疗管理领域应用广泛的一种病例组合系统,DRGs对于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中医领域如何开展DRGs付费,还缺乏科学系统的研究和实践。目前,青岛市已在部分医疗机构试点医保DRGs付费。薄涛指出,在西医DRGs付费试点同时,探索制定规范和促进中医传统技术发展的医保付费机制是必须要面临和解决的问题。
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因此,薄涛建议青岛市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中西医并重、打造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卫生健康发展模式”要求,充分发挥医保付费的“牛鼻子”作用,选择部分中医优势技术项目(如桡骨骨折、锁骨骨折等)进行试点,探索建立体现中医疗效价值的医保付费机制,即:在筛选病种和严格疗效评估的基础上,同样医疗效果的中西医不同治疗方式给予同等医保报销额度,并按照“结余留用”的原则,允许中医医生将节约的医保基金作为薪酬发放,以此调动中医医生选择中医优势技术的积极性,医院或科室收益采用西医手术方法替代中医手法复位等优势技术的现象发生,医院回归真正姓“中”。(来源青岛晚报)
编辑:张新一
审核:李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