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健委发布了对省*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关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助力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的会办意见。
江苏省卫健委将配合省医疗保障局研究明确特医食品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品收费行为。同时,省卫健委将继续发挥“不见面”网上备案模式的优势,加强办事指导,及时响应、处理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主动做好备案服务,助力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发展。
提案内容
关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助力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
调研情况: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将此列为特殊食品进行管理,对治疗患者营养不良、减少并发症等有重要作用,正逐渐成为一个地区健康产业发展水平的标志之一。
问题分析:
我省是特医食品研发和生产大省,江苏特医食品产业已初具规模,据悉已有3家国际品牌和4家以上国内品牌在江苏建厂生产,然而特医产业在发展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地方法规不健全,标准不明确,工作落实缓慢。年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由于《管理办法》对医疗机构经营特医食品未作详细规定,故需要各地方自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至今,江苏省只有徐州和泰州发布了相关规定,而全省医保药房仍然禁售特医食品;医院禁售特医食品,其他市医疗机构变相进行销售,导致江苏生产企业产品在江苏市场销售份额低下。
二是江苏尚未建立以特医食品为特色的大健康产业群,产业协同创新机制缺位,成果转移转化率低,产品同质化严重。当前企业科技研发投入积极性不高,未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合作机制,也未形成以特医食品生产为特色的大健康产业群。企业主要生产全营养配方食品粉剂产品,只有雀巢、恒瑞制药投资生产全营养配方水剂产品。目前还没有研发生产需求更广的特定全营养配方特医食品的企业。
三是特医食品原料技术落后,人才聚集少,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时大多参考国外数据,自主创新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少。虽然我省以碳水化合物、油脂、蛋白质等为原料的制备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但制备技术与国外相比还较为落后,产品的营养针对性、稳定性等较差。
具体建议:
综上所述,我国有着巨大的营养健康需求,对特医食品也有迫切的期待。因此,江苏应当勇于开放市场,提高*府职能及管理效率,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及产业扶持,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科技企业来江苏发展以特医食品为特色的江苏大健康产业集群。为此建议:
一、规范地方法规体系、明确支持标准,为特医食品发展提供*策保障
按照《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恢复医保药房和医疗机构合法销售特医食品。各地区应尽快出台医疗机构特医食品准入规范,明确特医食品临床使用规范以及负责招标采购管理的部门,尽快为特医食品建立医疗机构收费编码,医院内销售顺畅。
二、加强顶层设计,综合运用财*、税收、科技扶持等多种*策,鼓励特医产业集聚发展
针对形成特医食品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进行顶层设计,积极发挥财*资金的导向作用,引导食品科学、营养健康、装备集成等相关领域协调发展,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和社会融资相结合的多元投入体系,出台相关*策(如将特医食品及产业链的技术列入省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大科研投入,打造一批创新力和竞争力强的特医企业。建立营养健康产品研发基础数据库,在现有食品和医疗实验室基础上,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增强江苏在健康领域的话语权。
三、加强特医食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术革新与创新
加强特医食品研究和开发所需要的食品、临床营养、公共卫生、检测、装备等领域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促进该学科在基础前沿领域的领军人才团队建设。畅通科研机构、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流动渠道,建立科研专家进企业挂职和企业人才进科研机构深造的交流互动机制。完善特医食品专业从业人员培养与评价体系,从行业认定、职称评审等多方面完善临床营养师队伍。加大对临床营养的科研投入,通过临床实践引导产品研发,鼓励研发适合我国国民的特医食品产品,建立符合我国居民饮食习惯、稳定性好的特医食品规模化生产技术及配套装备,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会办意见
对省*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市场监管局:
经研究,现对九三学社江苏省委提出的“关于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助力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医疗保障局和我委印发了《江苏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苏市监规〔〕13号),明确了医疗机构可以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经营主体,但目前特医食品尚无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相关收费和价格管理*策还不明确,对医院内部的价格收费规范化管理和患者结算均带来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另外,按照《食品安全法》三十条规定,我委对严于食品安全标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企业标准开展备案工作,近年来我委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简化备案材料、优化操作流程,依托省*府服务网-省卫生健康委旗舰店,实行全程“不见面”的网上备案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相关企标备案食品企业。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省医疗保障局研究明确特医食品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规范医疗机构特医食品收费行为。同时,我委将继续发挥“不见面”网上备案模式的优势,加强办事指导,及时响应、处理企业提交的备案申请,主动做好备案服务,助力我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发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