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保局全面提升定点医疗医药机构协议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内容。对接国、省惠民举措,在年协议中增加药品集中采购、城乡居民医保“两病”、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其违约责任等26项内容。根据全市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需求,医院类协议进销存比率、申报数量与销售数量比率2项指标,确保服务协议更加科学、完整、顺应形势。
二是有序推进。将经办机构、各县(区)医保局及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对服务协议可行性意见、建议纳入协议,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违约金计算基数等问题专门征求县(区)意见,并开展专题讨论,确保服务协议科学、合理、可操作。今年以来,已完成家定点医疗机构、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三是逐级培训。对各县(区)经办机构及部分较大规模“两定”机构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系统深入解读“两定”协议,确保协议理解及执行全面统一。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服务协议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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