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书记丁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卫健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审议通过,于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总结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近日,本报记者就学习宣传贯彻《卫健法》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共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书记丁琼同志。
记者:《卫健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丁琼:《卫健法》立法目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护人民健康的规定;二是引领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大局;三是推动和保障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在明确“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权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实行分级诊疗”等基本制度的同时,又对社会办医、医患纠纷、特种药品需求等现实问题予以了明确回应。
记者:《卫健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丁琼:《卫健法》共分十章条,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药品供应保障、健康促进、资金保障等方面内容,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关于《卫健法》的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全力推进“强基层”。《卫健法》力推“强基层”的基本*策,回应了健康中国战略实施的立法目的。整个法律的着力点或亮点,一是保基本,二是强基层,三是促健康,四是促改革。
2.坚持公益性原则。《卫健法》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府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卫生事业中发挥主导作用,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3.对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继续持鼓励*策,但从医院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一方面,《卫健法》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享有与*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权利和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责任。另一方面,《卫健法》明确*府举办医疗机构“保基本”“公益性”的职能定位,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了严格限制和监管,规定*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其他组织投资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与社会资本合作举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
4.明确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卫健法》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国家加强药品分类采购管理和指导。”
5.建立立体化医疗卫生监管体系。《卫健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这一规定打破了目前“医”“药”两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分治格局,引入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
6.明确医保支付范围确定机制。《卫健法》明确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国务院医疗保障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应当听取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部门等的意见。”
7.加强对处理医患关系、保护医疗卫生人员的规定。《卫健法》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为进一步从民事、行*、刑事立法领域细化制度措施打下了坚实的上位法基础。
8.保护个人健康信息。《卫健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确保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安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同时,还规定了泄露个人健康信息的法律后果。
记者:《卫健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有哪些?
丁琼:《卫健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有:
1.健康权;
2.获得健康教育的权利;
3.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4.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
5.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6.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
7.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卫健法》规定的公民义务有:
1.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
2.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义务;
3.尊重他人的健康权利和利益的义务;
4.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的义务;
5.遵守诊疗制度和卫生服务秩序的义务;
6.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措施的义务。
记者:什么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公民付费吗?
丁琼: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维护人体健康所必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公民可公平获得的,采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适宜设备提供的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和康复等服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提供,不需要公民付费;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
记者:你说“强基层”是《卫健法》主要内容之一,请问我市在这方面做了什么工作?
丁琼:近年来,我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效的执行力度确保基本医疗卫生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等级创建稳步实施。医院实现二甲全覆盖,7个县市区妇幼保医院标准,全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6.4%。二是行*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全市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6.4%,完成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并配备设施设备及合格村医。三是分级诊疗进一步完善。全市共构建医联体35个,覆盖医疗机构95家,通道侗族自治县被确定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国家级试点县,启动“1+6”县域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基层门诊人数和出院人次均增长20%以上。四是专科创建成果初显。全市建成16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5个新生儿救治中心。11医院建立了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和创伤中心。五是中医适宜技术有效推广。医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达到10类50项以上,个乡镇卫生院能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六是卫生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大力夯实基层人才队伍,全市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增加人,提升了12.3个百分点;全科医生注册数共计人,较往年增加人。录取培养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及护士本土化名,纳入年湖南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培养计划名。
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卫健法》,明确医疗资源配置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通过分级诊疗制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下沉。建立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制度,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加强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投入制度和保障制度,努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全面推进“健康怀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群众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