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省财*厅联合印发《河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河北省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按查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起来看↓↓↓
医疗保障基金都包括什么?
本细则所称的医疗保障基金,是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统筹医疗费等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并应当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专户管理的专项基金及医疗救助资金。
哪些行为可以进行举报?
根据实施细则,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主要包括:
(一)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将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挂名(冒名顶替)住院的;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二)涉及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三)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四)涉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举报途径和举报方式有哪些?
实施细则规定,举报人可以向当地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或直接向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举报。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
目前,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投诉电话、写信、发送邮件、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