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以系统思维抓好落实
医疗服务价格是医疗行为的指挥棒,改革工作集难、繁、重等特点于一身,由此一些地方在推进时,难免产生畏难情绪,陷入大改不如小改、小改不如不改的惰性中。在药品耗材挤出水分的宝贵窗口期,抓住有利时机及时推进改革,需要层层压实相关主体责任,以系统的思维抓好落实。
我国长期以来将医疗服务项目作为收费付费的主要计价单位,存在项目过多过细、标准化程度不高等情况,各地收费项目同名不同内容、同内容不同名的现象普遍存在。年,国家发改委、原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项目共计项。
业界反映,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已不能充分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价格项目与具体临床操作过程相捆绑,临床操作的部位、步骤、方法稍有改变,就可能找不到对应的价格项目,陷入不能收费或违规套收的困境。因此,“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是首先要做的工作。
还要看到,改革需要配套推进。当前,各地普遍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短板,突出表现为只改了医保基金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医疗机构对患者仍然实行按项目收费,导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减弱,由此削弱改革成效。同样,倘若医疗机构没有同步配套开展绩效薪酬制度改革,价格调整的作用就无法对医疗行为形成指挥棒的效应。
另一方面,有意见提出,当前以DRG、DIP付费为代表的大项目已经取代了医疗服务的小项目,因此对改革与否的必要性存疑。但事实上,无论是DRG、DIP付费,还是按床日、病种或效果付费,都需以真实的成本来确定合理的标准,同时为医保筹资和财*投入提供依据。
既往个别地方的实践显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如果没有“医院和医生的专业性意见建议”,往往既缺乏配合也缺少拥护。同时,要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医院补偿机制、分级诊疗、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需要以“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调价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为着力点,在系统的思维中融合改革举措,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并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固化为长久运行的制度。
相关阅读: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时机已经到来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坚持人民的立场
文:健康报评论员
编辑:严少卫管仲瑶
审核:闫龑徐秉楠
喜欢就告诉我们您“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