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为切实加强我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省医保局于上半年完成了年度省级职工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家定点医药机构按时完成省级职工医保服务协议续签工作,省医保局对17家医药机构终止省级职工医保服务协议。
据悉,医院、互助县威远镇南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玛沁县天成药店15家医药机构未按期续签协议,根据《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省医保局对以上15家医药机构终止省级职工医保服务协议。
此外,医院和西宁重阳大药房未达到复机条件且报备超期,因此终止其省级职工医保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