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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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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应用,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认真落实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近日,市医保局按照省医保局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公立医疗机构8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自年11月1日起执行。
  本次调整新增41项、修订40项/类、取消1项,新增修订特殊卫生材料6类。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医院执行的最高限价,医疗机构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价格,下浮不限。新增、修订项目价格适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新增、修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医保支付按现行规定执行。
  同时,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加强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策,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制度,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确保*策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应用,为推动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坚强医疗保障。

网络编辑:张家驹信息审核:冯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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