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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联合整治,坚决取缔非法医疗美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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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邹城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参加此次行动。

整治范围

对全市所有的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及其他美体、美甲、美睫、采耳店等容易滋生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场所等进行检查。

工作安排

通过宣传告知、摸底排查、监督检查、集中整治等阶段工作,强化医疗美容机构及生活美容场所经营人员的自觉守法意识,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或个人非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持续整治医疗美容机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市医疗美容服务及生活美容服务行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具体措施

一、严厉打击无证开展医疗美容行为。加强生活美容机构及美体美甲美睫店等的监管,重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美容相关机构证照持有情况,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疗美容培训和宣传行为,严厉打击无医师资质的个人私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医师到生活美容机构及美体美甲美睫店等非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非法行医行为。

二、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

医疗美容与生活美容的区别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凡是涉及到激光类、创伤性、注射类的,诸如瘦脸针、水光针、玻尿酸注射、抽脂、双眼皮等全部属于侵入型医疗操作手段,都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而生活美容则是指运用手法技术、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行的诸如皮肤清洁、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保健性的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

下一步,邹城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会继续按照邹城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联合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探索制定“多部门联合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的行动体系,联合相关部门做好“资源共享”,发现涉嫌非法医疗美容的线索,部门间互通互信,互帮互助,进而通过集中整治行动,曝光一批、通报一批、查处一批、警示一批,切实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业行为,保障医疗美容市场秩序的安全与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邹城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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