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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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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

最怕的是什么?

没错,就是扣分!

其实

医务人员也同样有“驾照”

一旦扣满8分便需要离岗培训

报卫生健康行*部门备案

限制或取消处方权

甚至影响晋升或聘任!

自年1月起《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对医务人员执业的“上路驾照违章记分”已经过去了一年多,这一年多来《办法》对于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但在实际的执业活动中,依然有部分医务人员不清楚或者不了解《办法》的具体含义,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扣分”。

本期小课堂就来为大家解答《苏州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的相关问题!

1Q医务人员应该只是指医生和护士,检验师药剂师这些卫生技术人员不在《办法》的约束范围内吧?A

在的。根据《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在本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开展执业活动的医、药、护、技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所以,不仅仅是医生和护士,检验师药剂师等卫生技术人员也要注意自己执业时的规范性哦!

2Q护士应该无条件执行医生的医嘱吗?A

不应该。根据《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款规定: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按照规定报告的,一次记2分。

所以,护士并不是无条件执行医生的医嘱,相反遇到不合法不合规的医嘱时还要按规定报告哦!

3Q我是普外科医生,哪怕没有取得美容主诊备案,做个小小的双眼皮手术应该也没事吧?A

不行。根据《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款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医师、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一次记4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也规定: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必须由主诊医师负责或在其指导下实施。

所以,美容小手术也不容忽视,没有相应的资质擅自开展医疗美容,严重的甚至还会触犯刑法哦!

4Q医疗机构的医院做手术吗?A

不可以。根据《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款规定: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违反规定多机构备案执业的,一次记6分。《江苏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第七条中也规定:医师申请多地点执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四)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所以,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不能去其他地方多点执业的。

说到这里

想必大家对医生们的“驾照扣分”

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希望各位医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合法执业

不然我们的蓝盾卫士

就要找上门了

咱们下次小课堂再见啦!

本文素材由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提供;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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