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儿床旁护理特需服务自主定价公示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高,产妇及家属对新生儿的护理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为满足新生儿家属对个性化护理需求,使护理得到更温馨、个性的服务。根据浙价医[]号文件精神:1.取消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审核和备案规定。2、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由需方自愿选择。我院把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布于服务场所明显位置,由需方自愿选择,并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编码
收费项目
单位
单价(元)
新生儿床旁护理
次
80
医院
年5月29日
公示日期10日:年5月30日至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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