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临沧市印发《临沧市取消药品加成统一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方案》,实行统一的“一市一策”医疗服务价格*策,并于年12月1日起施行。
临沧市先后于年和医院医院改革,并针对取消药品加成,同步制定“一县一策”和“一院一策”的医疗服务价格*策。本次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范围不超出原县级医院改革项目调整范围,不高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共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项,占云南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总数的3.68%。其中,医院改革价格项目项,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差比价关系不合理项目54项。本次未纳入统一范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执行国家基本药物补助*策的乡镇卫生院,继续按照云南省现行的价格项目*策执行。妇幼保健系统在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等级参照执行统一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全市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后,将更加体现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实现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营造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平竞争的价格环境,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医改成果,进一步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通讯员/李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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