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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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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小伙伴在查询自己社保缴纳的时候发现,缴费明细备注有“统筹总额”和“个人总额”两部分,就跑来问学姐:

“这两部分究竟是什么?”

“为什么会分出这两部分?”

“里面的钱我都能拿出来用吗?”

……

今天学姐就来给大家讲讲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是什么,在社保中是怎么使用的?

什么是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我国社保实行的是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划定了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这是什么意思呢?以我们常说的职工社保,也就是“五险”为例:我们平时缴纳的社保费,都会进入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指的是职工个人交费的那部分构成,就是大家平常在上班时,公司所扣的那一部分。

个人社保账户就等于个人医保账户加上个人养老账户,本金和利息归职工所有,可以结转和依法继承,一般只能用于医疗支出,不能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

那统筹账户指的是什么呢?

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一部分社保费,都会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账户,作为社保统筹基金,由国家从中支出基金给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

各险种的统筹基金都是分别管理的,即各险种有各自的统筹基金。

社保统筹账户就像一个大型的蓄水池,无论是养老金还是医保报销,统筹账户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

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在养老险中的使用

对于在职职工来说,养老保险费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单位一般按照缴费基数的16%划入到统筹账户中,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计入到个人账户里。

不管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实际上都是参保人的钱,那为何还要进入统筹账户呢?

有的朋友就感到奇怪了,认为是把自己交的钱拿去给别人发养老金了,甚至认为是缴费被充公了等等。

但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我们结合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来看看:

每月领取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计发月数

基础养老金=(社会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工资)÷2×缴费年限×1%

......

计发月数=(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12

社会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在职员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工资=[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均值。

......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来自个人账户,这一点没有问题。那么基础养老金是从哪里获得的呢?毫无疑问是来自统筹账户!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来自上述的统筹账户)。

所以,不管是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本质上都是个人的钱,而这些钱进入到统筹账户中,并不是没有了,而是用来给参保人核算基础养老金以及发放参保人身故后的丧葬费、家属抚恤金、救济金等。

实行统筹制度让基础养老金与社平工资挂钩,如果单纯依靠个人账户的积累和增值能力,参保人养老金待遇就会大打折扣。

而且现在我国实行的是养老保险终身制,即使个人账户里的钱全部领取完之后,参保人还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主要就是因为有统筹账户。

因此,对于退休养老金的水平高低而言,统筹账户实在是比个人账户更重要,更具有决定性意义。

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在医保的使用

跟养老保险相同,我们平时在缴纳医疗保险时,个人要交个人工资的2%,公司要替我们交工资的8%(不同地区比例略有区别),这笔医保费会分别去两个地方:

个人交的2%部分会直接进入个人社保卡或医保卡中的,可以在我医院看门诊或者去药房拿药时,直接划卡消费,具体用来支付这些项目:

医院门(急)诊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

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

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起付线以上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只能用于医保各项支出,只有个别地区可以用来买商保、提现等操作。

而公司交的8%部分会进入,统筹基金可以用来支付“三目录”中产生的费用,即:

●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等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也就是说,统筹基金可以让我们在得了较为严重的病,需要交住院费、医疗费时,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

但实际上,医保个人账户与统筹账户的支付范围比这要更广一些。

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我们每月缴纳的社保费躺在社保卡里,也算是一笔财富,很多人难免会打起主意“能不能把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取出来,先应个急?”

答案是:门都没有!

国家规定,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

医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以后养老的保障,也是不能随便取出来用的。

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部分确实是可以“取”出来的。这种特殊情形就是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即将或已离境的外国及港澳台参保人,在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移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顺利转移或者一次性取出。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符合当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且不申请延缴或转移的,可以领回个人账户中的本金以及利息收入。

●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同样,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在这三种特殊情况下,可以支取使用:

●医保卡终止使用

如果参保人死亡,亲属可以凭死亡证明等办理支取手续,将医保卡里面的本金加利息全部提取出来,如果继承人参加了医保,可以通过转账的形式转到继承人的医保卡里。

●参保人移民

参保人离开参保城市时,需要先将医保卡停保,凭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可以提取账户里的钱。

●异地转移

医保异地转移时,如果转入地不允许医保转入,就可以在转出的时候把医保卡里的钱领出来。

总的来说,个人养老账户和医保账户中的钱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取出,大多数时候还是不允许的。

但学姐想说,个人账户金额归个人所有,每年都有计算利息,账户金额累积越多,利息也就越多。把钱存在账户里,让它利滚利难道不香吗?

因此,建议大家不要轻易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余额,把钱用在刀刃上,在确实有需要的时候再去使用。

看到最后,还有问题想私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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