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局于10月下旬对自愿申请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群众提供服务,愿意履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6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查看、综合考核评审。经审核,同意以下5家医药机构纳入成都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
1、成都邑君优品大药房有限公司
2、成都众济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3、成都市仁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4、大邑县邮护康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5、成都兴亿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