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临沂市公示了一批拟新增临沂市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该批公示共涉及兰山区、郯城县、兰陵县等7个县区16家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85号)、《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临医保发﹝﹞67号)、《关于统筹推进“三医”联动建立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意见》(临医保发﹝﹞74号)等有关规定,在医院有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市医保局组织各医院进行交叉评估,医院为临医院,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1月3日至1月9日(5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临沂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