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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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2号)精神,结合河北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规范跨省异地就医
直接结算备案管理
(一)规范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范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外省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拓宽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实行备案管理,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无需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河北省医疗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