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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热潮背后盈利模式待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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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苏浩曹学平北京报道

互联网医疗企业加速奔向资本市场。

日前,思派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派健康”)向港交所提交了招股书,正式宣告冲击IPO。成立近7年的思派健康在资本市场上备受青睐,IDG资本、平安创新、腾讯投资等知名风投纷纷参与其中。

招股书显示,目前思派健康有三条业务线,包括医生研究解决方案(PRS)、药品福利管理(PBM)及供货商与支付方解决方案(PPS)。其中,PBM业务为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年占公司总营收的91.9%,业务包括特药药房及以患者为中心的增值药师服务。

思派健康在招股书中如是表述,“于年,按特药收入计算,我们为中国最大私营特药药房。”然而就在这华丽的“外表”下,《中国经营报》记者仍走访发现公司部分线下药房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情形。

对此,记者向思派健康方面致函采访,其公关部负责人表示需研究一下函件中列出的问题,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公司方面的回应。

药品相关收入占九成

翻看国内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起初源于在线预约挂号,而后在监管允许范围内逐步拓展至在线问诊、医院业务。在资本的引领下,曾一度呈现爆发式成长,但受限于持续性盈利困难,后又陷入低谷。

年受疫情影响,互联网医疗再度崛起。微医、智云健康、思派健康、科亚医疗、推想医疗、数坤科技等互联网医疗相关企业也相继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

不过,自诞生之日起就困扰互联网医疗企业的盈利模式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大多数企业单靠提供医疗服务显然无法维持运转,不得不走回“以药养医”的老路。

同样致力于打破患者、医生、医疗机构、制药公司和支付方式之间的壁垒,形成医疗健康系统的闭环,实现对医疗健康的数字化转型的思派健康亦是如此。

招股书显示,至年思派健康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10.39亿元、27亿元,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达到7.65亿元。其中,来自药品福利管理(PBM)的收入分别占总收入的40.9%、83.1%、91.9%及92.1%。

目前将商业模式跑通,成功实现盈利的互联网医疗企业依旧未能脱离“卖药”。如何将互联网医疗服务变现,仍是众多互联网医疗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与此同时,在药品“零加成”趋势下,破除“以药养医”也是当下医疗改革的重点。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发展,线下“以药养医”逐步开始向线上转移,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迫在眉睫。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卫生健康委主任马秀珍也曾指出,警惕“药品回扣”向线上转移。马秀珍在工作中发现,制药企业把互联网平台的药品销售纳入业绩考核范围,授意医药代表线下“学术拜访”,增加线上药品销售量,其中不乏药品回扣现象;医院将医生的服务收入与药品销售挂钩,企图“洗白”药品回扣。

年10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其中,统方、补方、人工智能软件代替医师接诊等现象被明令禁止。

《意见稿》明确指出,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接诊。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接诊。同时,《意见稿》规定,禁止统方、补方等问题发生。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不得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这一系列规定也变相将互联网诊疗和网售药品行为隔离开来,规避“以药养医”线上化的现象发生。而这对于当下主要靠药品销售实现营收的互联网医疗企业而言,势必将形成不小的挑战。

没有处方可买处方药

招股书显示,思派健康在全国范围内正持续扩张店铺,截至年6月30日,思派健康已拥有81家特药药店,年至年平均每间药店的月销售额为43万元、万元和万元。

国药一致招股书数据显示,截至年年底,中国最大连锁药店国大药房的DTP药店数量超过家,单店月销售额不过才万元左右;老百姓大药房去年年报也披露,家DTP药店总收入10.9亿元,单店月销售额也仅63.52万元。

在思派健康药房高销售额背后,其药品销售合规待考。

12月15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了其旗下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泥洼路6号院的恒仁福康大药房,刚进入大门,一位身穿黄灰色制服的男性工作人员便询问记者要购买什么药物。

随后记者向药店工作人员询问是否有0.5g的二甲双胍,“要几盒?”该工作人员在片刻找寻过后向记者问道。

当记者问到,购买二甲双胍是否需要出示处方,该工作人员边摇头边说:“不需要不需要。”

在跟药店工作人员多次确认无须处方即可购药之后,记者便以29元买到了一盒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0.5g盐酸二甲双胍片。

而后,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该药需要进行登记。记者看到,登记表中需登记购药日期、购药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实际居住地(详细到街道)、购药用途(自用、储备药物、代人购)、是否为处方药并核对处方、药品名称及购药数量等。

但该药店工作人员在未与记者沟通购药用途以及核对处方的前提下,随意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在购药用途一栏填写为“自用”,在“是否为处方药并核对处方一栏”填写为“否”。

当天,记者还走访了其旗下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饮马井路45号的四季堂大药房。“来买药还是取药?”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问道。

记者表达了想要购买二甲双胍的意愿,但该工作人员表示,该药店为特药药房,目前没有二甲双胍在售,并且推荐记者去隔壁药房购买该药物。

原则上需凭处方销售

实际上,从年开始,我国就实行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制度,要求所有药品按照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进行分类和管理。

针对患者在购买二甲双胍等处方药时是否明确需要查看医生处方,中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金锐表示,只要二甲双胍还是处方药,没有进入非处方药目录,这种药品就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也就必须要凭处方销售。

而对于此前流传的“双轨制”处方药,从国家药监局的文件资料来看,仅仅在年《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到过。其原文是:“对已经明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要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对目前尚未明确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双轨制’处方药,应该向顾客索要医师处方,凭医师处方销售。不能出具医师处方的,必须经过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充分咨询,问明既往用药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后销售。”

金锐强调,国家并未正式建立“双轨制”处方药品种目录,只是说,由于药品分类管理工作不能一蹴而就,因此,也一定有一个过渡阶段。目前,我国依然处在这个过渡阶段。但即使是“双轨制”处方药,第一步也是必须要求出示处方,实在没有的再进行登记。而不是说,不用处方,登记一下就行,这是误读。

“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这件事,国家药监局是分品种分批推进的。”金锐表示,对于已经明确警示必须出示处方才可以销售的注射剂、抗菌药等处方药品种,必须凭处方销售。但对于那些虽然不属于“非处方药”,但国家又没有点名警示此类品种必须凭处方销售,就存在不凭处方销售的可能。全国药店数量众多,监管成本也很高,这个时候,这种不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也发现不了。而二甲双胍并不在非处方药目录中,原则上,应该凭处方销售。

针对许多慢性病的长期用药,老百姓并不是初次购买,其实已经非常熟悉用药目的、用法用量和安全监测方法,对于这样的患者,并不需要频繁地看医生,而是需要遵医嘱规范用药。对于此类患者,怎样为其提供便捷又有管控的购药渠道,可能是考验监管者的难题。目前的长处方政策,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提出来的,患者可以一次开3个月的慢病管理用药,医院的次数。

“其实,这也是未来药师工作的切入点。对于这部分进行慢病管理的患者,药师也许可以代替医生的部分作用,嘱其继续原有的药物治疗方案并提供药学监护。”金锐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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