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江西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已经开始~
只有缴费成功的小伙伴
明年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哦
所以千万别错过了
一、参保对象
本次江西省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覆盖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江西规定的其他人员。另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医保缴费集中征缴期从年10月1日延续到年3月31日,且原则上超过集中征缴期不允许参保,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暂按年标准执行,每人元。年已按元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的,差额30元部分,在缴纳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费用时一并补缴。
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缴费人员,续保时应自年参保年度起补缴个人应缴未缴的参保费用,补缴后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个人缴费部分及历年补缴金额详见下表:
注意:年未正常缴费人员(包括中断、欠费人员),10月1日后,需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业务人员手工核定费用后,传递给税务部门进行缴纳。
三、缴费方式
1.可通过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指定的经办人通过收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