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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部整形变毁容,花2万多元恢复谁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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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紫牛新闻」沈女士在徐州一家没有资质的私人“美容所”进行眼部整形手术,之后几个月症状越来越重,为恢复正常花去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于是将这家“美容所”告上法庭……近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了这起医美整形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针对该案中表现出的问题,主审法官进行了提醒。眼部手术后,症状问题越来越重去年4月,年过五旬的沈女士经熟人介绍,来到李某的私人美容所花费近万元进行了眼袋祛除及重睑术。可在半个月后,沈女士发现手术部位肿胀且摸上去毫无知觉,更令她不能接受的是,左眼还出现了一道疤痕。沈女士去美容所复查,李某告诉她这是术后的正常现象,称过段时间就恢复了。将信将疑的沈女士,在煎熬中又过了几个月,但此前的症状越来越重。李某则认为此次手术是成功的,是沈女士对美容效果期待过高、且术后护理不当导致的效果不理想。多次沟通后,李某介绍沈女士到另一家医疗美容所进行二次修复手术。沈女士后来才得知,李某的私人美容所并无医疗资质。经过一系列治疗,沈女士的脸部终于恢复了正常,但先后花去了2万多元医药费。多次索赔无果后,沈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手术费、误工费、后期治疗费及2倍惩罚性赔偿共计14万余元。法院:无资质,应承担赔偿责任铜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医疗美容行为的机构及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书并应具备相应的各项条件。而在本案中,李某在不具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沈女士进行医疗美容,亦无证据证明其在术前告知相关手术风险及手术需具备的资质,导致沈女士手术效果不理想,需经手术予以恢复,对沈女士造成相应损害,李某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李某当庭给付沈女士赔偿款5.2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本案主审法官万小永表示,由于市场上医疗美容机构鱼龙混杂,因此如果准备进行相关手术,一定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万小永提醒,术前需要充分了解手术的内容、程序和潜在的风险等,对美容效果抱有合理期待,做好医美服务合同、收据、病历等证据的留存工作,万一发生侵权事故,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讯员沈高轩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万承源校对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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