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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调整,30个大型设备检查类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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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长沙晚报」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2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徐媛通讯员欧阳振华)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湖南省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听证会11月9日召开后,经广泛调研并履行听证程序,并报省人民*府同意,最终确定12家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共调整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下调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66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调价范围涉及12家在长部省属医疗机构,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职业病防治院、湖南中医院、湖南中医院、省医院。

其中,下调30个大型设备检查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比例为14.80%;下调16个设备治疗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比例为16.93%;下调个检验类项目价格,综合下调比例为16.67%;上调6个诊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综合上调比例为38.95%;上调11个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综合上调比例为39.63%;上调38个低价化验类项目价格,平均每个项目增加3元;上调11个低价治疗类项目价格,综合上调比例为55.34%。

据介绍,此次价格调整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腾出空间,重点提高诊疗、护理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费用结构,理顺价格比价关系,不增加患者总体负担,不增加医保基金支付压力。

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省医保局表示,将联合卫健委等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运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管理水平,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医保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诊疗项目医保支付*策;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过程中,继续对于体现儿科、精神科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予以倾斜。

听证会上,有代表提出降低部分项目6岁及以下儿童加收比例。居民消费者代表张建勇认为,对于6周岁及以下儿童,诊查费涉及到的7个项目实行50%的单独加收,此次价格调整又涉及到了诊查费上调,由于叠加效应,对于6岁及以下儿童的门诊费用可能会造成负担,建议降低6岁及以下儿童的诊查费加收比例,不增加儿童看病的负担。

省医保局未采纳该项建议并对此回复,我省儿科资源匮乏,儿科临床诊疗项目中,开展6岁及以下儿童的门诊及住院诊查难度大,且该*策覆盖人群较小,目前的加收*策及比例对于稳定儿科医疗技术队伍、促进儿科学发展、进一步保障儿童健康水平具有*策引导作用,因此维持现行6岁及以下儿童加收*策及比例确有必要,后续随着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儿科门诊费用自付比例将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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