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落实省局关于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药械监管要求,根据宁波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施方案》,1月15日开始,慈溪市局厉行”三举措“,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专项行动,切实规范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一是调查摸底,明晰底数。对目前全市已取得15张医用口罩应急注册证的1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逐家调查摸底企业是否进行生产、产品注册证是否有效等情况。调查发现,其中2家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册证过期,1家医用外科口罩应急注册证过期。对注册证过期的生产企业送达告知书,明令其在注册证成功延续之前不得生产医用口罩。
二是突击检查,风险防范。对目前在正常生产医用口罩产品的4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突击检查,重点